曲陽大事記(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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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期(公元1650年左右) 靈山一帶民間花會、樂會興起。 清順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 知縣葛綏重修學宮。 清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 三月,裁管關通判。 四月,析阜平縣東五社歸曲陽縣。 清順治年間(公元1660年許) 著名學者顧炎武考察北岳改祀一事,寫成《北岳辨》一文,主張不必改祀于渾源州。 清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 清世祖下詔,改北岳祭祀于山西渾源州。 清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 年) 知縣劉師竣所修《曲陽縣新志》脫稿,并刻印。 重修學宮。 清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 訓導黃華蕃重修學宮。 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 三月,復置阜平縣,曲陽縣西北五社復歸。 清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 知縣余必升重修文廟。 清康熙三十五年(公元1696年) 知縣余必升重修北岳廟。 清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 春、夏大旱,知縣唐愈靖詳請賑濟災民,特旨發(fā)米每人日8合,自十月至次年四月止。百姓立石于北岳廟門外,恭紀其事。 清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 知縣屠南詳請大修學宮。 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 饑荒,奉詔賑米168石有余。 清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 直隸災荒,發(fā)倉谷及截留槽米充賑曲陽392石有余。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 曲陽縣由隸屬正定府改屬定州直隸州。 清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 水災,截糟米及發(fā)通倉米賑濟災民3個月。 清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 乾隆帝巡幸至五臺山,路駐曲陽縣,御制《望水竇巖》詩一首。 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 皇太后西巡五臺山,駐曲陽縣,免沿途當年額賦十分之三。御制《水竇巖》、《望香巖閣》及《望柏巖》詩各一首。 清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 知縣陳旭重修北岳廟。 清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 知縣陳旭創(chuàng)建瑞靈書院,又稱文昌閣。 清乾隆、嘉慶年間(公元1800年許) 郭家莊、大赤澗一帶采煤業(yè)發(fā)達。 清嘉慶十六年(公元1811年) 嘉慶帝巡幸五臺山,駐曲陽縣北鎮(zhèn)里村,免沿途當年額賦十分之三。 清嘉慶十八年(公元1813年) 知縣趙綸重修學宮。 定州知州袁俊重修瑞靈書院,改名恒陽書院。 清嘉慶二十-年(公元 1816年) 知縣萬鼎洋重建明倫堂尊經閣。 清嘉慶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 大旱,民無布種,知縣萬鼎洋詳請賑濟。 清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 七、八月間,疫疬大作,死者甚眾。 清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 大水,鄉(xiāng)民饑荒,緩征新舊額賦。 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 因連年水災,知縣潘光煒力請賑恤。于四鄉(xiāng)開設粥廠,并緩征當年錢糧。 清道光四年(公元1824 年) 大雹盈尺,二麥俱傷。緩征當年額賦。 清道光七年(公元1827年) 知縣王有為重修恒陽書院。 清道光十二年(公元1832年) 免被旱被雹村莊新舊額賦倉谷。 清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 緩征被雹村莊新舊額賦,并賑災民。 清道光十四年(公元1834年) 緩征上年被雹村莊舊欠,并賑災民。 清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 知縣王蘭廣詳請上司察看北岳廟。售北岳廟古柏33株,得錢6400緡;又俸倡捐得錢500余緡。興工重修。 清咸豐三年(公元1853年) 奉詔舉辦團練。 清咸豐六至七年(公元1856—1857年) 蝗災。 清咸豐七年(公元1857年) 知縣毛慶麟、李振林先后重建學署。 清咸豐、同治年間(公元1860年前后) 靈山一帶采煤業(yè)集中到野北及附近村莊。 清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 瘟疫盛行。 八月出粘蟲,食禾成災。知縣潘榮漢重修城池,至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竣工(時程鴻任知縣)。 清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 七、八月間,淫雨8日,禾稼盡傷。 清同治十一年(公元1872年) 知縣劉炳文勸捐,增修書院屋舍。余資發(fā)商生息,以為常年經費。 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 東諸侯村甄榮安建立曲陽縣第一個戲班—永和班,又稱娃娃班。 清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 旱災,發(fā)賑災撫銀2000兩,動用倉谷600石,又借放谷12石9斗。 清光緒四年(公元1878年) 發(fā)賑災撫銀1500兩,又加賑米2750石。豁免當年應征糧租。 清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 秋禾被雹,緩征灰?guī)X(今輝嶺)等5村下忙地糧,于家寨緩至來年秋后起征。 十月二十一申時,地震。 清光緒十三年(公元1887年) 豁免光緒五年以前民欠正耗錢糧2930余金。 清光緒十五年(公元1889 年) 六月十三夜,伴雨大風摧折大樹無數。 豁免光緒八、九兩年民欠地糧正耗銀869兩有余。 清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 六月初八夜,大雨,城北河水驟漲,浸沒觀音堂石級五六層,沖刷田畝墳墓甚眾。免七里莊、郎家莊、占里等7村當年應征地丁十分之一,其余次年帶征。 知縣張鵬翥提用谷息1590余緡創(chuàng)建倉廒1座,計房23間。 清光緒十七年(公元1891年) 旱災,緩征紀西旺、葫蘆旺等70村新舊額賦2060余金。 清光緒十九年(公元1893年) 知縣謝禮修文廟。 清光緒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知縣王華清伐北岳廟古柏40余株,售價8000余緡,興工補修,計用金錢6000余緡。 清光緒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 樹溝等村大旱,緩征當年秋糧。 知縣周斯億詳請?zhí)醾}谷息錢72.3萬余緡,創(chuàng)修東倉1座,計房3間,縱橫3丈1尺。提倉谷本息錢4940緡,糴谷1733石3斗3升3合。 知縣周斯億設城關、溝南、杏樹等4處蒙養(yǎng)學堂,創(chuàng)設牛痘局,捐錢100緡,給趙紳如出運息,以資經費。 清光緒二十六年(公元1900年) 七月,光緒帝西巡長安,路經曲陽縣。 九月,德法聯(lián)軍由唐縣人曲陽境,來往多次,縣衙設支應局,供給費用大錢3.45萬緡有余。德軍自南北鎮(zhèn)至賈家口架設電話線。民間騷然,百姓多有逃亡。 秋,石門村蘇老謙率義和團占據黃山,殺教徒,燒教堂??h衙動用錢谷撫恤賑濟教民。深冬,義和團遭法軍巨炮轟擊,八會寺佛殿被毀,義和團撤離,175家民房被燒。次年夏,蘇老謙被縣衙殺害。 是年,提用倉谷大錢250緡修補城垣。增修城外堡墻3面,共450余丈,除東南兩關捐錢外,提用倉谷制錢300緡補其不足。 同年,縣衙動用錢谷在城鄉(xiāng)訓練團勇。 清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 以義和團沖擊教堂,知縣魏祖德依約賠款19萬余緡。六月,知縣周斯億回任,以17.5萬緡清結教案。 知縣周斯億稟請裁撤南北鎮(zhèn)及賈家口等處電話線。 因兵燹緩征下忙錢糧。 清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 因兵燹,蠲免夏稅銀8232兩有余,抵征光緒二十六年已收秋稅。 清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 知縣周斯億用光緒二十七年村捐錢補倉中常川經費大錢1000緡。 知縣周斯億又陸續(xù)設立蒙養(yǎng)學堂12所,奉文延請教習講中外各學。改恒陽書院為小學堂。 清光緒三十年(公元1904年) 知縣周斯億將光緒二十七年村捐余錢545緡有余撥入修志局。當年刊印周斯億溫亮珠修、董濤纂《重修曲陽縣志》(二十卷)。 招募鄉(xiāng)兵,淘汰綠營訓練常備等軍。 改小學堂為高等小學堂。 清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 三月,野北煤礦在省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 七月,天氣冷熱無常,瘟疫盛行。 清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 正月,在高等小學堂內建立勸學所、教育會。縣私立初等女學堂在縣城南關建立。 十月,官立中學堂在北岳廟東側建立。 清光緒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 八月,實業(yè)學堂在縣城南門外建立。 十月,達賴喇嘛進北京,路經曲陽縣。 清宣統(tǒng)元年(公元1909年) 九月,李慶庚在大西洼開辦仁義興煤礦,民國6年5月領取執(zhí)照。 冬,楊家莊村民楊瘋子在北岳廟飛石殿內用茅柴烤火,引著駐兵所存料草,繼引著殿頂,焚燒7日,殿毀。 清宣統(tǒng)二年(公元1910年) 正月,縣煤礦總辦建議省政府修建野北至定州鐵路,未成。 清末(公元1910年許) 國外人士瑞克氏和維理士先后來靈山煤田進行地質調查。 (待續(x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