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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陽縣歡諾商店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發(fā)布時間:2025-07-01     信息發(fā)布人: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市場主體:曲陽縣歡諾商店

案由:曲陽縣歡諾商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

違法事實:當事人銷售“海晶牌”深進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違法的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

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

處罰結果:一、沒收侵犯“海晶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深井鹽22箱1袋;二、沒收違法所得15.96元;三、罰款1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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