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等規(guī)定,發(fā)布本年度報告。報告中所列數據統(tǒng)計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4年,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落實“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要求,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我局主動公開行政許可信息78項、行政處罰信息18項;加強保障性住房和老舊小區(qū)改造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法制建設與普法宣傳等專欄建設。
(一)主動公開
在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主動公開單位簡介、執(zhí)法事項、通知通告、工作動態(tài)、等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2024年,我單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由辦公室負責指導、推進、協(xié)調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各項具體工作,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文件要求,嚴格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建立健全專責機構統(tǒng)一協(xié)調、職能科室分工負責、各級領導層層把關的政府信息管理機制。根據政務公開要求,依托政府網站,對政務公開欄目進行規(guī)范和更新并認真做好網絡安全保障。
(五)監(jiān)督保障
強化監(jiān)督考核,促進工作落實。成立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落實監(jiān)督崗位責任,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開”原則,加強信息建設和發(fā)布審核,嚴格執(zhí)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確保信息公開安全、及時、準確、實效,把好政治關、思想關、文字關,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jiān)督保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fā)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guī)章
0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第二十條第(五)項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78
第二十條第(六)項
行政處罰
18
行政強制
第二十條第(八)項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yè)
企業(yè)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開
1.屬于國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2.重復申請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其他
(七)總計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復議后起訴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應主動公開信息未能及時公開,時效性有待加強;二是政務新媒體人才梯隊有待加強。
(二)改進情況
一是聚力公開重點,高標準抓推進。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對標對表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加強法定主動公開、加速辦理依申請公開、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加快政務公開平臺建設,以公開促落實、促規(guī)范、促服務。二是加強隊伍建設,培養(yǎng)政務新媒體技術人才,強化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技能培訓學習,完善運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手段推進政務公開,加強各職能部門信息互聯(lián)互通制度,逐步推進網絡新媒體建設。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和《關于政府信息公開處理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信息處理費。